南坑村良山至修帽水利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G2023003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坑村良山至修帽水利修复工程已由闽侯县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
-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41922元,K值7%,发包价224988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坑村良山至修帽水利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渠道工程、预埋管涵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日09时至2023年2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代理单位制作的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或核验材料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hxgczj.com/)以及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2023年2月9日17:30前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hxgczj.com/)以及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闽侯县鸿尾乡南坑村
联系电话:13950363973
联系人:王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电 话:18750333178
联系人:小高